1、认证申请组织的权利
(1)自愿认证和自由选择认证机构的权利;
(2)确认认证计划和选择审核组成员的权利;
(3)要求认证机构保守组织的商业机密信息的权利;
(4)拒绝审核组成员任何与审核无关的要求的权利;
(5)对认证工作提出申诉、投诉的权利;
(6)获证后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权利。
2、认证申请组织的义务
(1)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管理要求及中之鉴认证/ZCC的认证要求,提供真实、完整、有效的认证所需信息和证据;
(2)下载和知悉中之鉴《获证组织须知》;
(3)按规定的间隔周期接受中之鉴认证/ZCC的监督和再认证审核,并支付认证费用,否则中之鉴认证/ZCC有权依据行业规定暂停直至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,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认可机构及向社会公告;
(4)当相关的认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,应及时向中之鉴认证/ZCC通报,由中之鉴认证/ZCC按规定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审核或变更注册资格;
(5)接受国家、地方行政监管部门、认可机构及中之鉴认证/ZCC实施的见证评审、确认审核、非例行的的审核。对不配合的组织,中之鉴认证/ZCC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;
(6)对外宣传认证注册信息时,不得损害认证认可主管部门及中之鉴认证/ZCC的声誉,不得做中之鉴认证/ZCC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。当认证资格被暂停或撤销后,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所有广告和其他宣传材料,并按中之鉴认证/ZCC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原件。